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优化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前11个月,全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544人,同比减少7%,全市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023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68%,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为保障失业人员生活,我市及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实施了“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扩大失业保障范围、提高临时价格补贴”三大新政策。前11个月,全市共有4998人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待遇4409万元,2544名今年新失业人员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254.4万元。一是延长领取失业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原标准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并代缴医疗保险。截至11月底,全市已有110名大龄失业人员享受该项政策13.6万元。二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今年7月起,对本年度内领取失业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不超过6个月、每月300-500元的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截至11月底,累计为3000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08余万元。三是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今年3月至6月,我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累计为2.6万人次发放价格补贴122.6万元。
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提升技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技能补贴,对取得省、市人社部门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内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0%。截至11月底,共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930人、共计1301.65万元。
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上,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的同时,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预约办”等多项便民服务,做到“办事不见面,服务不降温”。截至11月底,累计办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12621笔、失业保险金申领14102笔,网办率达到80%以上。 |